[复制]湖南汽车工程职院的招聘宣讲会
日期:2016/10/17 09:20:00 阅读次数: 次
报名方式:以学院+专业+姓名+联系电话的形式把个人信息发给就创部此次活动负责人陈泽南,QQ邮箱2808677417@qq.com,请相互转告,谢谢!
涉及岗位:会计、语文、数学、体育、工业机器人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汽车车身维修技术、汽车营销与服务、新能源汽车技术、汽车智能技术、汽车制造与装备技术以及专任教师等。
附件1:
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
2016年下半年高校现场公开招聘公告
欢迎各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报名参加高校现场直招!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6号令)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经院办公会研究,决定面向高校2017年应届毕业生招聘事业编制专任教师20人。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全过程公开接受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用人单位情况简介
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是株洲市人民政府主办主管的一所从事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校。学院位于株洲市红旗北路,毗邻沪昆高速和长株高速,交通便利,环境优美,占地784亩。学院下设“八部七院一中心”,开办汽车运用、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汽车电子、汽车制造与装配、机电一体化、数控、模具、会计、电子商务、信息技术等涉及七个专业大类的24个专业,全日制在校学生人数突破一万人,是一所特色鲜明的汽车行业院校;2015年8月荣获“湖南省首批八所卓越职业院校”。
三、招聘计划及岗位条件
事业编制专任教师20名,岗位条件(详见附表1)
四、招聘条件
(一)热爱高职教育事业,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以及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具有团结协作精神和较大的发展潜力;心理素质好,适应能力强;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交流沟通能力。
(三)具备岗位所需专业、学历学位、能力或技能条件。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五、发布信息
各环节招聘信息在株洲市政府门户网、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及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网向社会公开发布。
六、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2016年10月10日至2016年10月2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二)报名地点: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
(三)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网络报名。
现场报名人员请自行下载《株洲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表2)如实填写,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历学位证书必须在2017年7月20日前取得,否则取消录聘资格)、本科阶段及研究生阶段的成绩单、获奖证书等有关证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份,5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直接到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报名。
网络报名人员直接将报名表等上述材料扫描件发我院的招聘邮箱(zzzyrsc@126.com),文件名:报考岗位+姓名+毕业学校+所学专业,并及时和我们联系。
报名时,请仔细阅读本公告及相关招聘职位的资格条件,慎重、理性报考,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提供的证书、材料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在任何环节均可取消其考试成绩和招聘资格。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七、资格审查及考试
用人单位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网络报名人员须在试讲前1天提供所有证书、材料原件,以便资格初审。
(1) 考试方式:采取面试、试讲相结合的考试方式。
面试: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参加面试,时间10-15分钟,满分100分,主要对专业背景、专业技术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沟通能力等进行现场测试。面试主要环节:1)自我介绍5分钟;2)现场提问5-10分钟。招聘小组对应聘者的面试成绩进行排名,面试成绩不低于80分者进入试讲环节。
试讲:试讲时间15-20分钟。试讲范围为应聘岗位(专业)的专业知识,主要考察应聘者语言表达、沟通能力、教学内容处理、教学基本功、教学方法、专业知识等内容,成绩满分为100分。
(2)面试最低开考比例:岗位招聘人数与该岗位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但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市人社局批准后,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3)试讲、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4)成绩合成:
综合总成绩=面试成绩×40%+试讲成绩×60%
试讲、面试、综合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综合总成绩低于75分者将不予入围体检。综合总成绩相同的,以试讲成绩高的排前。
八、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即确定为考察对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2次。
九、公示
根据综合总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报市人社局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市政府门户网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反映的,由用人单位调查核实后,提出处理意见报人社部门审定。
十、聘用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用人单位与被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一、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将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严肃公开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情形,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十二、招聘咨询及监督电话
联系电话:0731-22625951(邓,咨询)0731-28438432(咨询)
通讯地址:湖南省株洲市红旗北路476号,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
邮编:412001
传真:0731-28431879
监督电话: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0731-22625965(监督)
市人社局:0731-28681082(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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