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根据《关于开展2017年研究生(博士团)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湘农研〔2017〕13号)文件精神,经学院申报、学校评审,确定12个2017年研究生(博士团)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团队予以立项(项目名单见附件)。现进行公布,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成立组织机构
1、成立学校2017年研究生(博士团)暑期社会实践活动领导小组
为保障今年研究生(博士团)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顺利、有序实施,学校成立2017年研究生(博士团)暑期社会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邹冬生
副组长:卢向阳 曾福生 张 立
成 员:丁 彦 刘 逊 刘 敏 刘庆华 朱杰辉 刘启定
何浩军 张胜利 肖调义 肖 露 吴 峰 苏丁丁
李 华 陈光辉 祖智波 徐 琳 莫 华 郭时印
彭湘奇 覃红燕 谢 倩
2、成立学院2017年研究生(博士团)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工作小组。
由分管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党委副书记(书记)、研究生辅导员及相关学科导师组成学院2017年研究生(博士团)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本学院研究生社会实践活动的工作。
二、经费和物资保障
1、学校经费拨付。学校对10个已经立项的团队予以经费支持,即每支重点博士生社会实践活动服务团资助经费10000元,每支一般博士生社会实践活动服务团给予资助经费6000元。前期拨付实践活动经费,即每支重点博士生社会实践活动服务团资助经费8000元,每支一般博士生社会实践活动服务团给予资助经费4000元;活动结束后须及时提交活动总结和成果,经审核合格后每支团队再拨付活动经费2000元。各学院分管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党委副书记(书记)为项目经费负责人。
2、学院经费支持。学院要根据学校资助经费根据项目的工作需要给予必要经费支持。
3、物资保障:所有立项团队成员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由各团队负责人统一购买。所有立项团队成员的队服(每人两件),队旗、旗杆由研究生工作部统一配备。
三、加强安全教育、确保人身安全。各学院分管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与管理工作的党委副书记(党委书记)是本次活动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全面指导本院研究生社会实践活动;团队项目负责人是本次活动的直接责任人,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进行全程指导。所有团队要务必做到活动有计划、有规章、有落实、有考核;要选聘思想品德好、组织能力强的老师担任社会实践活动团队的队长,全面负责团队的日常工作;要选聘专业教师担任社会实践活动指导教师,全程对社会实践活动的专业指导;要加强社会实践活动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提升广大参与者的安全意识,有效落实安全责任制,并与参与者签订《承诺书》、为参与者购买意外伤害保险;要制定研究生实践活动安全预案,做到把握实时动态、及时上报信息、安全有效防治。
四、加强宣传总结、注重活动实效。各学院研究生社会实践活动团队要做好社会实践活动的宣传工作,在实践活动过程中,要安排专人负责宣传报道和信息报送,主动联系相关媒体,及时推介社会实践活动中涌现的优秀团队、先进个人和先进事迹;实践活动结束后,要做好社会实践活动的总结工作,通过举办团队报告会、经验交流会,撰写社会实践活动总结、调研报告、个人心得体会和实践活动工作简报等多种形式,巩固和扩大实践活动成果及影响;鼓励博士生、硕士生社会实践服务团将实践中遇到的问题带回学校,充分运用学校优势资源,提高博士生、硕士生社会实践服务团的实践活动成效;活动结束后,学校对优秀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
附件:湖南农业大学2017年研究生(博士团)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团队立项和经费拨付表
湖南农业大学研究生院
湖南农业大学研究生工作部
共青团湖南农业大学委员会
2017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