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以及《高校学生会组织深化改革评估工作方案》要求,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现将我校研究生会改革情况公开如下。
组织名称:湖南农业大学研究生会
项目 |
验收结论 |
备注 | ||
1.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未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文明纠察、安全保卫等高校行政职能。 |
þ达标 □未达标 |
| ||
2.工作机构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未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中心”、“项目办公室”等常设层级。 |
þ达标 □未达标 |
| ||
3.机构和人员规模 |
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不超过40人,学生人数较多、分校区较多的高校不超过60人。 |
þ达标 □未达标 |
实有58人 | |
校级学生会组织主席团成员不超过5人。 |
þ达标 □未达标 |
实有5人 | ||
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部门不超过6个。 |
þ达标 □未达标 |
实有6个 | ||
4.除主席、副主席(探索实行轮值制度的高校为执行主席)、部长、副部长、干事外未设其他职务。 |
þ达标 □未达标 |
| ||
5.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
þ达标 □未达标 |
| ||
6.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中除一年级新生外的本专科生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研究生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
þ达标 □未达标 |
| ||
7.校级学生会组织主席团候选人均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学院(系)党组织同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联合审查后,报校党委确定;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部门成员均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审核后确定。 |
þ达标 □未达标 |
| ||
8.主席团由学生代表大会(非其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等)选举产生。 |
□达标 þ未达标 |
| ||
9. 2019年10月以来召开了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 |
□达标 þ未达标 |
召开日期为: | ||
10.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学院(系)组织选举产生。 |
□达标 þ未达标 |
| ||
11.学生会组织认真学习贯彻全国学联二十七大会议精神有实质性举措,学生会工作人员普遍知晓习近平总书记贺信和党中央致词精神,了解全国学联大会报告和章程修正案基本内容,了解团中央、教育部有关工作要求。 |
þ达标 □未达标 |
| ||
12.组建以学生代表为主,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校团委等共同参与的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评议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评议会述职。 |
þ达标 □未达标 |
| ||
13.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未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
þ达标 □未达标 |
| ||
14.学生会组织的建设纳入了学校党建工作整体规划;党组织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
þ达标 □未达标 |
| ||
15.明确1名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指导校级学生会组织;聘任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或干部担任校级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
þ达标 □未达标 |
| ||
16.学生对学生会组织整体工作的满意度(取样本对满意度调查问卷第7题选项为“满意”和“基本满意”比例之和。60%及以上为达标,以下为不达标) |
þ达标 □未达标 |
满意率为80.36% | ||
17.学生对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的满意度(取样本对满意度调查问卷第14题选项为“满意”和“基本满意”比例之和。达标标准同16项) |
þ达标 □未达标 |
满意率为81.25% | ||
自评公开链接 |
http://gwdpc.hunau.edu.cn/gsgg/202011/t20201120_294772.html | |||
典型经验 (选填) |
打造和践行“五型创建”研究生团学工作体系和湘农六尚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体系。 自研究生会等团学组织成立以来,我校坚持以“五型创建”研究生团学工作体系为指引,不断完善团学组织的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和作风建设。探索工作新机制,创建“民主型”团学组织;优化工作新内容,创建“开放型”团学组织;完善工作新方式,创建“服务型”团学组织;创新工作新模式,创建“枢纽型”团学组织;拓宽工作新思路,创建“发展型”团学组织。 湖南农业大学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强农兴农为己任,贯彻“三全育人”理念,凸显“以农育人”工作特色,不断优化“校院联动”工作机制,精心培育知农爱农新型人才。经过多年的实践、总结与提炼,构建了湘农『“尚”文化』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体系。『“尚”文化』彰显铸造高“尚”品德,崇“尚”科学,以求真务实为风“尚”的文化内涵。“尚”本身也有“尊崇、注重”之意。以“尚真”思想品德教育、“尚知”科研创新教育、“尚行”社会实践教育、“尚创”创业就业教育、“尚雅”文体活动教育、“尚颂”导学融合教育作为体系的六大分支。“真、知、行、创、雅、颂”作为“六尚”的主题词,全面覆盖了湖南农业大学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各项工作,体现“立德求真、知行合一,创新创业、雅颂和谐”的工作内涵,引领着我们系统性地推进湖南农业大学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各项工作。具体表现为:“尚真”思想品德教育,以立德树人、求真务实为导向,培养研究生政治素质和道德水平;尚知”科研创新教育,以学术科技活动为平台,提升研究生科学研究和创新能力;“尚行”社会实践教育,以科技服务为特色,培养研究生专业认知和社会服务能力;“尚创”创业就业教育,以社会需求为契机,培养研究生创业意识和就业能力;“尚雅”文体活动教育,以一系列高雅文体活动为载体,培养研究生文化修养和健康体魄;“尚颂”导学融合教育,以师生交流为核心,引导师生良性互动,增进师生情谊。 | |||
服务同学品牌项目和主要内容(选填) |
我校研究生院一直以来积极开展与研究生相关的各项活动赛事,由研究生会牵头组织,各学院承办的方式,促进研究生之间的交流,努力营造一个积极向上、勤学奋进、开拓创新的氛围。 一、校研究生辩论赛 我校研究生会学术科技部每年会组织开展辩论赛活动,目的是为营造良好的校园学术氛围,培养研究生学术辩论能力,展现当代研究生的智慧和风采。秉承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通过初赛、复赛和半决赛的多轮辩论选出三支优秀的辩论团队进入决赛一决高下,并为最终冠亚季军获得团队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相应奖励,辩论赛过程中表现优异的优秀辩手将代表湖南农业大学研究生参加由湖南省举办的辩论联赛,去年我校在湖南省辩论赛中荣获季军荣誉。辩论赛活动的举办不仅有利于引导研究生关心社会热点,更能够激励广大研究生勤加思考养成良好的思辨思维。 二、我与导师系列活动 我校研究生会学风建设部定期举办“我与导师”系列活动,目的是为聚焦科学研究、学术道德、师生关系、成长成才等方面问题,为广大研究生和导师提供一个面对面互动的平台,促进师生之间的交流和沟通。举办形式首先是由校研究生会牵头组织开展座谈会,通过导师与学生面对面交流,了解学生最真实的学习状况,聚焦研究生学习及研究;然后由各个学院承办“我与导师”系列活动,如“我与导师故事征文大赛”“我与导师乒乓球比赛”“我与导师羽毛球比赛”等,通过多样化的形式拉近研究生与导师之间的距离,营造了和谐、健康的导学氛围。 三、校研究生篮球联赛 我校研究生会体育部每学年举办篮球联赛活动,目的是为了丰富研究生的课余生活,促进广大研究生之间相互交流与团结,增强研究生团体的凝聚力。由各个学院上报球员名单,校研究生会拟定比赛赛程,通过淘汰赛、半决赛等选出实力雄厚的两支队伍在体育馆进行冠军争霸赛,邀请各学院广大研究生前来观战加油,这不仅拉近了研究生学子之间的交流,也能够有效缓解研究生紧张的学术压力,促进研究生身心的健康发展。表现突出的球队或球员会代表湖南农业大学参加湖南省篮球联赛,今年我校在湖南省篮球联赛中取得了第三名,刷新了学校历史记录! | |||
问题不足 (选填) |
主要问题:未召开研究生代表大会、主席团未由研究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学校、学院兼职比例较小。 湖南农业大学研究生会主席团应该由研究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由于新冠疫情影响,开学伊始为避免人员大面积聚集,致使研究生代表大会未能如期召开。为保障研究生会工作的正常开展,依据研究生会章程,2020年10月16日组织召开了湖南农业大学第三十一届研究生会常设代表委员会,会上审议并通过了《湖南农业大学校、院两级研究生会改革方案》;表决通过了第三十二届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受学制年限、学术压力等因素影响目前我校研究生会干部在学院兼职比例相对较小。 | |||
改进建议 (选填) |
第一,改善工作方式方法,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积极性。学生工作不可忽视,我们要始终坚持全心全意切实为研究生服务的宗旨,切实维护广大研究生的权益,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以饱满的热情和积极向上的态度服务同学,不断完善校研究生会管理制度和管理体系,选拔出有能力有热情有冲劲的优秀干部。 第二,加强工作协调性,提高工作积极性。校研究生会要加强与各个学院研究生会之间的联系,既要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互相学习增强交流,更要加强工作联动性,协调好平衡好各项工作,提高研究生团学干部工作积极性,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从而及时召开研究生代表大会。 第三,要注重研究生团学干部管理能力和组织能力的培养,从多方面锻炼团学干部的专业能力、应变能力、思辨能力,提倡通过相互学习和交流分享学习和工作经验,培养平衡工作和学习的协调能力,尽可能从校研会中选拔优秀人才兼职学院干部,从而加强学院研究生会与校研究生会的联动能力。 第四,保持谦虚上进的态度,认真贯彻履行高校研究生会组织的制度条例,积极向各大表现优异的兄弟院校学习先进的工作方法和管理制度,不断改进和完善校研究生会在工作中出现的不足,不断反思自省,做到取长补短,争取向全国范围内优秀的研究生会看齐。
| |||
学生会组织意见 |
对评估意见是否认可: □ 认可 □不认可
盖章: 年 月 日 | |||
高校团委 意见 |
对评估意见是否认可: □ 认可 □不认可 盖章: 年 月 日 | |||
评估结论 |
□ 通过 R未通过
工作组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
《湖南农业大学研究生会章程》(以下简称章程)是由学校党委研究制定,于2014年1月4日正式印发,研究生会严格遵守《章程》,所有工作始终在《章程》的指导下有序开展。为进一步切实完善《章程》内容,使其更加符合现阶段研究生会工作的开展情况,目前研究生会正在对《章程》进行修订,预计在下一届研究生代表大会审议修订《湖南农业大学研究生会章程》。
附件一:《湖南农业大学研究生会章程》
附件二:关于成立湖南农业大学第三十二届研究生院团委、研究生会的通知
序号 |
姓 名 |
政治面貌 |
院系 |
年级 |
是否存在课业不及格情况 |
院系、班级 学生工作经历 |
1 |
李秋节 |
中共党员 |
公共管理与法学学院 |
2019级 |
不存在 |
无 |
2 |
卢 信 |
共青团员 |
农学院 |
2019级 |
不存在 |
无 |
3 |
甘世玉 |
共青团员 |
教育学院 |
2019级 |
不存在 |
无 |
4 |
陈佳铭 |
中共党员 |
体育学院 |
2019级 |
不存在 |
院研究生会主席、班长 |
5 |
朱莉莉 |
共青团员 |
公共管理与法学学院 |
2019级 |
不存在 |
班级团支书 |
6 |
高娜莹 |
共青团员 |
园艺学院 |
2020级 |
不存在 |
院勤工助学部负责人 |
7 |
丁一帆 |
共青团员 |
资源环境学院 |
2020级 |
不存在 |
无 |
8 |
张稷策 |
中共党员 |
资源环境学院 |
2020级 |
不存在 |
无 |
9 |
何玉玺 |
共青团员 |
农学院 |
2020级 |
不存在 |
无 |
10 |
邓偌倩 |
共青团员 |
教育学院 |
2020级 |
不存在 |
院就创部副部长 |
11 |
段玉婷 |
共青团员 |
经济学院 |
2020级 |
不存在 |
无 |
12 |
陈 瑶 |
共青团员 |
教育学院 |
2019级 |
不存在 |
无 |
13 |
孙也嵋 |
共青团员 |
教育学院 |
2020级 |
不存在 |
无 |
14 |
赵俊杰 |
共青团员 |
食品科学技术学院 |
2020级 |
不存在 |
无 |
15 |
张 超 |
共青团员 |
体育学院 |
2020级 |
不存在 |
院研会权益部负责人; 班级班长 |
16 |
柏铖珂 |
共青团员 |
资源环境学院 |
2020级 |
不存在 |
无 |
17 |
胥子豪 |
共青团员 |
水利与土木工程学院 |
2020级 |
不存在 |
无 |
18 |
张 迅 |
共青团员 |
风景园林与艺术设计学院 |
2020级 |
不存在 |
院新媒体中心 主要负责人 |
19 |
周雨舟 |
中共党员 |
资源环境学院 |
2020级 |
不存在 |
无 |
20 |
唐 瑞 |
共青团员 |
风景园林与艺术设计学院 |
2020级 |
不存在 |
院主席团成员 |
21 |
何佳黛 |
中共党员 |
风景园林与艺术设计学院 |
2020级 |
不存在 |
无 |
22 |
王 兵 |
共青团员 |
体育学院 |
2020级 |
不存在 |
院学术科技部负责人;班级体育委员 |
23 |
王施懿 |
中共党员 |
动物科学与技术学院 |
2020级 |
不存在 |
无 |
24 |
文 璨 |
中共党员 |
农学院 |
2020级 |
不存在 |
班级团支书 |
25 |
夏 雄 |
共青团员 |
水利与土木工程学院 |
2020级 |
不存在 |
院执行主席 |
26 |
张雪枫 |
共青团员 |
园艺院 |
2020级 |
不存在 |
无 |
27 |
黄钰洁 |
共青团员 |
教育学院 |
2020级 |
不存在 |
无 |
28 |
邓子琪 |
共青团员 |
水利与土木工程学院 |
2020级 |
不存在 |
无 |
29 |
胡茜雅 |
中共党员 |
风景园林与艺术设计学院 |
2020级 |
不存在 |
院文体部副部长 |
30 |
张 晨 |
共青团员 |
植物保护学院 |
2020级 |
不存在 |
院办公室副主任 |
31 |
李 赟 |
共青团员 |
农学院 |
2020级 |
不存在 |
无 |
32 |
林贤雄 |
共青团员 |
商学院 |
2020级 |
不存在 |
无 |
33 |
李雪蔓 |
共青团员 |
园艺学院 |
2020级 |
不存在 |
班级生活委员 |
34 |
郭卓林 |
中共党员 |
资源环境学院 |
2020级 |
不存在 |
院党支部宣传兼统战委员、班级团支书 |
35 |
王一格 |
共青团员 |
商学院 |
2020级 |
不存在 |
班级文娱委员 |
36 |
朱敦颐 |
共青团员 |
商学院 |
2020级 |
不存在 |
院文体部部长 |
37 |
熊 穗 |
共青团员 |
商学院 |
2020级 |
不存在 |
班级生活委员 |
38 |
彭宇鑫 |
共青团员 |
商学院 |
2020级 |
不存在 |
班级外联委员 |
39 |
彭靖强 |
共青团员 |
园艺学院 |
2020级 |
不存在 |
无 |
40 |
彭 洁 |
共青团员 |
教育学院 |
2020级 |
不存在 |
院文体部部长 |
41 |
陶英双 |
共青团员 |
公共管理与法学学院 |
2019级 |
不存在 |
无 |
42 |
黄 如 |
共青团员 |
经济学院 |
2020级 |
不存在 |
院研会主席 |
43 |
刘全瑞 |
共青团员 |
商学院 |
2020级 |
不存在 |
无 |
44 |
黄雨洁 |
共青团员 |
教育学院 |
2020级 |
不存在 |
无 |
45 |
刘孟莉 |
共青团员 |
公共管理与法学学院 |
2020级 |
不存在 |
无 |
46 |
胡文梅 |
共青团员 |
公共管理与法学学院 |
2020级 |
不存在 |
无 |
47 |
杨 菁 |
共青团员 |
资源环境学院 |
2020级 |
不存在 |
无 |
48 |
王玉玉 |
共青团员 |
动物医学院 |
2020级 |
不存在 |
无 |
49 |
李 戎 |
共青团员 |
园艺学院 |
2020级 |
不存在 |
班级心理委员 |
50 |
彭嘉雯 |
中共党员 |
公共管理与 法学学院 |
2019级 |
不存在 |
院党支部组织委员 |
51 |
周旭旭 |
中共党员 |
信息与智能科学技术学院 |
2020级 |
不存在 |
院党支部组织委员 |
52 |
曾玉鉴 |
共青团员 |
教育学院 |
2019级 |
不存在 |
无 |
53 |
陈昱安 |
共青团员 |
农学院 |
2020级 |
不存在 |
无 |
54 |
侯振琳 |
共青团员 |
植物保护学院 |
2020级 |
不存在 |
无 |
55 |
陈阳阳 |
共青团员 |
经济学院 |
2020级 |
不存在 |
无 |
56 |
张 清 |
共青团员 |
信息与智能科学技术学院 |
2020级 |
不存在 |
院办公室主任 |
57 |
王雅瑜 |
共青团员 |
商学院 |
2020级 |
不存在 |
院组织宣传部负责人, 班级组织委员 |
58 |
周舒枫 |
中共党员 |
资源环境学院 |
2020级 |
不存在 |
无 |
湖南农业大学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候选人是由各学院民主推荐产生。选举以“公开竞选、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在每年秋季学期开学之际开始筹备,成立校研究生会主席团公开选拔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工作委员会),由工作委员会统筹组织本次选举全部工作。首先工作委员会制定选举方案,并对方案进行下发,由各学院研究生团学组织推荐并报学院党委批准后,工作委员会对申请人进行初步审核、筛选,形成入围面试名单,并组织评委对入围面试的同学进行现场面试、综合考察,由工作委员会全体成员民主投票拟定新一届主席团候选人,之后工作委员会组织召开研究生常设代表委员会(以下简称常代会),通过等额选举、赞成票大于或等于2/3的方式,产生湖南农业大学第三十二届校研究生会主席团最终拟定人选,最后向全校公示7个工作日。
附件三;《湖南农业大学第三十二届研究生会主席团公开选拔工作方案》
研究生代表大会(以下简称研代会)每年召开一次,由常代会负责召集,特殊情况下,经常代会三分之二以上委员通过并经学校党委批准,可以提前或推迟召开。原计划2020年秋季学期召开研代会,受疫情影响,学校开学工作推迟等原因未能如期举行,计划另行择期举行,具体时间根据疫情情况拟定请示报告后,报学校党委和省学联批准后召开。
研代会代表人数按会员总数的一定比例确定,一部分由各学院研究生分会按民主程序产生,另一部分可由常代会提名产生,但其人数不得超过代表总数的十分之一;常代会由研代会选举产生,由校研究生会和学院研究生会共同提名,常代会委员选举采用等额选举以举手表决方式进行,并根据校研究生会和学院研究生会的换届情况,对常代会委员进行增补。
1、述职形式。每学期定期举行两次,每次采取主席团及各部门PPT汇报形式进行述职,干部个人采取个人口头汇报形式进行述职。
2、述职内容。主席团述职由执行主席作为代表汇报一学期研究生会工作开展情况,分析问题,制定下学期计划;部门述职汇报内容为“工作内容”、“存在的问题”、“努力的方向”三个部分。干部个人内容为“本人的工作内容”、“工作努力的方向”两个部分。
3、部门评议规则。所有与会人员开始投票,每票根据部门述职内容和工作日常表现最多评议四个“优秀部门”,其余部门评议为“合格”或者“不合格”,本部门干部不能评议本部门,只能评议其他部门,否则,此选票为无效票。以得票票数/投票人数所计算出的百分比,最终取前4名者当选“优秀部门”。
4、干部个人评议规则。所有与会人员开始投票,每票只能在每个部门的成员中评议最多2人为“优秀”,其余个人评议为合格或者不合格,最终以该部门成员票数前两人为“优秀”。
5、研究生干部在工作期间有违反校纪校规的,取消其评优资格。
湖南农业大学研究生会在学校党委行政、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及校团委的正确领导、研究生院团委的具体指导下,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对涉农高校的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国学联第二十七次大会精神。始终坚持服务于学校、学生的中心思想,秉承着组织青年、引领青年、服务青年的责任与义务,带领全校研究生向上向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具体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领导经常参与研究生会主席团例会部署有关工作;二是分管校领导以及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领导亲自出席和参与研究生的重大活动;三是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领导与研究生会主要干部进行谈心谈话了解干部动态。
序号 |
类别 |
姓名 |
是否为专职团干 |
备注 |
1 |
分管研究生会的团委书记 |
李自强 |
是 |
|
2 |
研究生会秘书长 |
范颖平 |
是 |
|
关于印发《湖南农业大学
研究生会章程》的通知
各党总支部、分党委,各院、部、处、馆,后勤服务集团:
经研究,学校制定了《湖南农业大学研究生会章程》,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中共湖南农业大学委员会
2014年1月4日
湖南农业大学研究生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湖南农业大学研究生会(英文译名:Hunan Agricultural University Postgraduate Association,以下简称“研究生会”)是学校研究生最广泛的学生自治组织。
第二条 研究生会的宗旨:团结全校研究生,发挥联结学校各部门与研究生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全心全意为研究生服务,促进研究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引导和带领研究生成长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三条 研究生会接受中国共产党湖南农业大学委员会的领导,接受湖南农业大学研究生院和共青团湖南农业大学委员会的指导,并在共青团湖南农业大学研究生院委员会的具体指导下开展工作。
第四条 研究生会承认并遵守《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湖南省学生联合会章程》、《湖南省研究生工作委员会章程》和《湖南农业大学章程》,并以团体会员身份参加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湖南省学生联合会、湖南省研究生工作委员会、湖南农业大学章程委员会。
第五条 研究生会的基本任务:
(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积极引导研究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提高研究生的政治觉悟、道德水平和公民意识,促进研究生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团结和引导广大研究生成为热爱祖国,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建设要求的合格人才;
(二)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加强学校各部门与研究生的联系,积极参与学校重大改革和民主管理,及时了解和反映研究生的建议、意见和要求,帮助研究生解决实际困难,为研究生争取创造舒适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三)丰富和完善“五型创建研究生团学工作体系”(以下简称“五创”)建设,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学术、文化、生活、体育及社会实践等活动,创建“民主型、开放型、服务型、枢纽型和发展型”的研究生团学组织,促进研究生全面发展,努力实现研究生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
(四)发挥研究生组织的引导作用,维护学校章程及规章制度,带领广大研究生创造良好的校风、学风,协助学校各级党政机关开展相关工作;
(五)加强研究生之间、各学院、各专业以及校际之间的交流,促进研究生与社会各界的相互了解与合作;增进各民族研究生的团结,加强与在校留学生的联系;代表全校研究生对外联系,加强与校内外学生组织的交流与合作,树立学校研究生的良好形象。
第六条 研究生会实行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在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湖南农业大学校纪校规所允许的范围内,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第二章 会员
第七条 研究生会实行会员制,凡取得湖南农业大学学籍并承认本章程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均为研究生会会员。
第八条 研究生会会员应当支持研究生会工作,正当行使权利,自觉履行义务。
第九条 会员的基本权利:
(一)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有取得荣誉和获得表彰的权利;
(三)有对研究生会工作提出意见、建议,进行监督、质询和批评的权利;
(四)有遵循本章程程序,商讨研究生会事务,参与组织研究生会活动的权利;
(五)遇到困难或不公正待遇时,有请求研究生会帮助与保护的权利;
(六)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条 会员的基本义务:
(一)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学校章程及各项规章制度,遵守研究生会章程;
(二)维护国家形象、学校声誉,维护研究生会公信力;
(三)刻苦钻研,锐意进取,认真完成学习、科研任务;
(四)执行研究生会各项决议,完成研究生会委托和布置的各项工作,积极参加“五创”研究生团学工作体系建设,促进团学组织全面发展;
(五)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一条 会员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者,研究生会按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或向有关部门建议表彰奖励。
第十二条 研究生会会员因毕业、休学、退学等原因离校,其会员资格在办理相关手续的同时自行取消。
第三章 研究生代表大会
第十三条 研究生代表大会(以下简称“研代会”)是研究生会的最高权力机构。研代会下设常设代表委员会(以下简称“常代会”)。
第十四条 研代会每两年召开一次,由常代会负责召集;特殊情况下,经常代会三分之二以上委员通过并经学校党委批准,可以提前或推迟召开。
第十五条 研代会代表人数按会员总数的一定比例确定,一部分由各学院研究生分会按民主程序产生,另一部分可由常代会提名产生,但其人数不得超过代表总数的十分之一。
第十六条 研代会的职责:
(一)听取、审议和批准上届研究生会的工作报告;
(二)审议研究生代表提案;
(三)选举产生新一届常代会委员;
(四)讨论、决定研究生会的工作计划,修改研究生会章程,并监督实施;
(五)改变或撤销研究生会主席团或常代会做出的不适当的决定;
(六)对研究生会有关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讨论应由研代会决定的其它重大事项。
第十七条 研代会应有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参加才能召开;除修改研究生会章程需由应到会代表的三分之二及以上多数通过外,研代会决议由应到会代表的二分之一以上多数表决通过才能生效。
第四章 常设代表委员会
第十八条 常代会是研代会闭会期间的常设机构和最高权力机构。常代会对研代会负责,并受研代会监督。
第十九条 常代会的产生:
(一)常代会委员由研代会选举产生;
(二)常代会委员候选人由研究生会和学院研究生分会共同提名;
(三)常代会委员选举采用等额选举以举手表决方式进行;
(四)常代会委员任期两年。若任期在大会闭会期间结束,则根据研究生会和学院研究生分会的换届情况,对常代会委员进行增补;
(五)常代会设秘书长一名,同时兼任研究生会秘书长,负责协助、指导常代会的工作。
第二十条 常代会的职责:
(一)解释研究生会章程;
(二)执行研代会的决议;
(三)审议常代会委员提案;
(四)选举产生研究生会主席团,讨论决定研究生会主席、副主席的任免;
(五)根据工作需要对研究生会常设机构进行调整;
(六)审议研究生会主席团的年度工作计划,听取研究生会主席团的工作汇报;
(七)代表全校研究生对研究生会工作进行监督、评议和质询;
(八)负责聘请研究生会秘书长指导、协助研究生会开展工作;
(九)筹备并召集全校研究生代表大会;
(十)对研究生会主席团有关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讨论应由常代会决定的其他重要事务。
第二十一条 常代会的工作规则:
(一)常代会设主席团,包括主席一名,副主席若干名。主席团负责召集、召开常代会会议,并邀请秘书长参加会议;
(二)常代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如遇特殊情况,可提前或推迟召开;
(三)常代会采用民主集中制的方式进行决策。
第五章 主席团及工作机构
第二十二条 主席团是研代会闭会期间研究生会的执行机构,对研代会负责,接受研代会和常代会的监督。主席团设主席一名,副主席若干名,下设7-9个职能部门。
第二十三条 主席团的职责:
(一)根据本章程制定研究生会的工作制度;
(二)执行研代会决议,领导下属各职能部门开展日常工作;
(三)决定各职能部门的机构设置、任务与职责;
(四)对研代会负责,听取常代会的建议和意见,答复常代会的质询;
(五)协调各学院研究生分会的工作,加强对各学院研究生分会的指导和考评;
(六)增进与兄弟院校及社会的交流与协作;
(七)起草研代会工作报告,并推荐新一届研究生会主席团的候选人;
(八)向学校党委、研究生院、团委、研团委汇报工作,增强研究生会与上级部门的沟通和交流。
第二十四条 研究生会主席的职责:
(一)主持研究生会日常工作,对外代表研究生会和全体研究生;
(二)提议任免研究生会各职能部门负责人;
(三)领导研究生会开展各项工作,领导和协调各学院研究生分会的工作。
第二十五条 研究生会主席因故不能主持工作,由研究生会主席团推举一名副主席担任“代理主席”并主持工作;研究生会主席如连续三个月以上不能主持工作,则应向常代会提出辞职。
第二十六条 主席团应定期召开会议,由主席召集并主持。主席因故不能主持时,指定一名副主席召集并主持。
主席团实行民主集中制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第二十七条 研究生会职能部门是研究生会的日常工作机构,在研究生会主席团领导下开展工作。
第六章 研究生分会
第二十八条 学院研究生分会是研究生会的院级组织,接受所在学院党组织和研究生会的双重领导,并接受学院团组织的指导和帮助。
第二十九条 学院研究生分会的职责:
(一)负责本学院研究生分会的日常工作;
(二)完成研究生会布置的工作和任务;
(三)通过民主程序,推选本学院的研代会代表和常务委员;
(四)行使学院研究生大会或研究生代表大会和研究生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三十条 各学院一般每年应召开一次研究生大会或研究生代表大会。
学院召开研究生大会或研究生代表大会应提前两周报请所在学院党组织批准,并报研究生会备案。各学院研究生分会主席应由各学院研究生大会或研究生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各学院研究生分会主席、副主席和各部成员的名单应在产生后一周内报研究生会备案。
第三十一条 研究生分会主席行使以下职权:
(一)对外代表所在学院研究生分会和全体研究生;
(二)领导所在学院研究生分会各部门开展各种活动;
(三)召集和主持所在学院研究生分会主要干部会议、研究生班班长联席会。
第三十二条 研究生分会应积极参加和支持研究生会的各项工作。研究生分会成员应参加研究生会或常代会召集的有关会议。
第三十三条 全校各研究生分会主席组成全校研究生分会主席联席会议。研究生分会主席联席会议由研究生会主席团召集并主持,行使下列职权:
(一)协调各学院研究生分会的工作;
(二)向研代会提出议案。
第三十四条 研究生分会对所在学院研究生大会或研究生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所在学院全体会员的监督。
第三十五条 研究生分会可根据研究生会章程精神及本院具体情况制定分会的章程和工作制度。
第七章 研究生班委会
第三十六条 研究生班委会(以下简称“班委会”)是研究生会的基层组织,由所在班级全体同学选举产生,对全班研究生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三十七条 班委会接受所在学院党组织和学院研究生分会的双重领导,接受班级团支部的指导和帮助。
第三十八条 研究生班的划分由研究生院根据研究生分布的学院、学科及人数情况决定。
第三十九条 班委会一般任期一年。班委会设班长一人,主持班委会日常工作,可设若干班委协助工作。
第八章 违章责任
第四十条 常代会委员因工作不称职,经五人以上委员联名提议,二分之一以上委员表决通过,予以罢免。
第四十一条 研究生会工作人员工作不称职,经主席团提名,二分之一以上常代会委员表决通过,予以罢免。
第四十二条 违反法律、法规以及校纪、校规,受到学校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给研究生会造成恶劣影响的常代会委员、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研究生会其他工作人员一律直接免职。
第四十三条 会员违反法律法规及校纪校规或不遵守本章程,不再享有章程所规定的权利,情节严重或屡教不改者,研究生会有权向学校有关部门建议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第九章 附则
第四十四条 本章程的修改由研代会筹备委员会负责,需经研代会全体正式代表的三分之二及以上表决通过,并报学校党委批准。
第四十五条 新一届研究生会有义务继承和发扬研究生会优良传统和工作作风,履行上一届研究生会在校内外事务中的协约。
第四十六条 研究生会可聘请校内外知名人士担任顾问、名誉主席或名誉秘书长,帮助和指导研究生会开展工作。
第四十七条 本章程自2014年1月11日起实施。
第四十八条 本章程由学校党委负责解释,具体执行中的问题咨询由研代会负责答复,研代会休会期间由常代会负责答复。
附录
湖南农业大学研究生会会训、会徽
一、研究生会会训:“民主、开放、服务、枢纽、发展”。
二、研究生会会徽:
会徽释义:
会徽图案由“湖南农业大学研究生会”中、英文名,“民主、开放、服务、枢纽、发展”等“五创”、“会训”核心词汇、学位帽(学位帽穗红、蓝两种颜色分别代表博士、硕士两种学位类别)和“研”字图形以及首届校研究生会成立时间“1984”组成。
研究生会会徽是研究生会的标志。研究生会各级组织和每一名会员都要维护会徽的尊严,要按照规定制作和使用会徽。
中共湖南农业大学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1月4日印发
湖南农业大学第三十一届研究生会主席团自成立以来,在校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校团委的悉心指导下,在全体成员的共同努力下,在思政教育、学术科研、就业创业、权益保障、文化体育、社会实践等方面开展了大量扎实而富有成效的工作,得到广大师生的一致好评。为保证下一学年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更好地为广大研究生同学服务,经研究生工作部研究决定,将于2020年9月14日-2020年9月29日进行新一届校研究生会主席团公开选拔工作,本着“公开竞选、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为保证此次选拔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成立校研究生会主席团公开选拔工作委员会
顾 问:谢方平、彭湘奇
指导老师:李自强、范颖平
主 任:杨婧
副 主任:李秋节、刘恋、郭仕琪
成 员:任静文、张诗晟、付思墁、屈赢赢、杨东昀、王紫薇、李碧峰
二、申请条件
湖南农业大学研究生会主席团由一名执行主席、四名主席团成员组成,应聘基本条件为:由学院推荐,政治素质高,组织纪律强,身心健康,踏实肯干,责任心强、热衷为研究生群体服务,具备相应的任职条件。
1、信息发布,启动选拔
本次公开选拔面向全体在校研究生。可以通过宣传点、宿舍宣传栏以及湖南农业大学研究生会网,“湘农研语”微信公众平台等了解有关信息,并从网站直接下载相关表格。
2、现场报名,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9月14日——2020年9月18日
报名方式共三种:(1)关注“湘农研语”公众号,发送“研会”二字后,填写自动弹出的报名链接,填写完成后提交回执单,收到报名表后填写完成发送至报名指定邮箱997925878@qq.com,报名完成;(2)在新生公寓一楼大厅找研会工作人员填写纸质回执单,工作人员根据纸质回执单上的邮箱信息,批量给填写了纸质回执单的研究生通过QQ邮箱发送报名表,填写完成后发送至报名指定邮箱997925878@qq.com,报名完成;(3)在湖南农业大学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网站、各学院研究生年级群(各分会主席负责)自行下载《校研究生会主席团公开选拔申请表》并按要求填写,发送至报名指定邮箱997925878@qq.com,报名完成。三种提交报名申请表截止时间均为9月18日17:00,逾期不候,请大家积极配合。
3、简历初选,安排面试
校研究生会主席团公开选拔工作委员会将对简历进行初步审核、筛选,于9月22日前确定面试名单,公示并通知入围同学参加面试。
4、统一面试,现场考察
面试初步定于9月26日(星期六)在12教401会议室举行面试,校研究生会主席团公开选拔工作委员会将组织评委对入围面试的同学进行现场面试、考察,拟定报请选举会通过的新一届主席团候选人。
5、召开常代会,审定名单
常代会(研究生常设代表委员会)成员由现任校级主席团+各学院研究生主席、团副组成,常代会由校研究生会主席团公开选拔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初步定于2020年9月29日召开常代会,通过等额选举、赞成票大于或等于2/3的方式,产生湖南农业大学第三十二届校研究生会主席团最终人选。
6、现场座谈,明确分工
由校研究生会主席团公开选拔工作委员会主持召开新一届主席团分工的座谈会,根据个人竞选职位、面试表现、常代会情况,综合各方面因素,全方位考察,以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最终分工。
7、确定职位,公示名单
经校研究生会主席团公开选拔工作委员会全面考察、讨论,确定拟录取人员的名单。并在各研究生宿舍宣传栏及研究生工作部网站上公布公开选拔研究生会主席团拟任名单,公示期为三天。
8、审议名单,下发文件
公示期内无异议,研究生工作部将对名单进行最后审议并下发相关文件。
9、召开大会,发放聘书
正式确定湖南农业大学第三十二届校研究生会主席团名单,召开成立大会,并对新一届校研究生会主席团颁发聘书。
会议一:湖南农业大学第三十一届研究生会常设代表委员会会议纪要
时间:2020年10月16日15:00
地点:十六教525会议室
主持人:郭仕琪
与会人员:谢方平、彭湘奇、李自强、范颖平、第三十一届校研会主席团成员、学院研究生团总支副书记、研究生分会主席、第三十二届研团工委、研究生会拟任主席团成员
主题:审议《湖南农业大学校、院两级研究生会改革方案》;
举手表决第三十二届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
会议第一项:
第三十一届研究生会副主席郭仕琪汇报湖南农业大学第三十二届研究生会常代会筹备工作情况;
会议第二项:
第三十一届研团委副书记兼校研究生会副主席李秋节汇报研究生会关于提请审议《湖南农业大学校、院两级研究生会改革方案》。
经大会表决,与会代表一致同意(2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人数超过代表人数的2/3),符合法定要求,审议通过《湖南农业大学校、院两级研究生会改革方案》。
会议第三项:
第三十一届研究生会副主席杨东昀介绍第三十二届研究生会提名主席团成员基本情况;由第三十二届研究生会提名主席团成员(李秋节、朱莉莉、甘世玉、卢信、陈佳铭)依次进行汇报。
会议第四项:
全体常代会委员对第三十二届研究生会拟任主席团成员进行举手投票选举,经大会表决,
李秋节,第三十二届研究生会提名主席团成员(执行主席),28票赞同、0票反对、1票弃权;
朱莉莉,第三十二届研究生会提名主席团成员,2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
甘世玉,第三十二届研究生会提名主席团成员,2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
卢 信,第三十二届研究生会提名主席团成员,2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
陈佳铭,第三十二届研究生会提名主席团成员,2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人数超过代表人数的2/3,符合法定要求,审议通过第三十二届研究生会提名主席团成员。
会议第五项:
研究生院院长谢方平教授从校、院两级研究生会改革初衷阐述了改革的意义,并从研究生会工作方法、工作氛围等方面传授了研究生会的工作经验,最后对研究生会干部提出了几点希望和要求:一是要加强学生干部自身政治建设,提高政治觉悟,做到“两个维护”和“四个自信”;二是要认真学习专业知识,既要认真工作,也不能忽视学生的本质是学习;三是要开拓创新,不断完善自我,完善五型创建,增强自我服务意识。
会议二:湖南农业大学第三十二届主席团扩大会议纪要
时间:2020年11月2日 16:30
地点:文渊馆222
主持人:李秋节
与会人员:谢方平,李自强,范颖平,研究生会主席团
主题:研究生会主席团近期工作汇报
会议内容:
会议第一项:研究生会执行主席李秋节汇报近期研究生会工作开展情况,并安排相关具体事项。汇报后,谢方平院长强调研究会开展的工作要合理安排,基于研究生实际情况出发,做到活动为了研究生学业,活动强化研究生能力,一定不要为了开展活动而办活动。
会议第二项:研究生会分管主席甘世玉汇报迎新晚会相关工作进展。汇报后,谢方平院长强调晚会基调要合理,要注重晚会的育人作用,主席团要充分审核晚会内容,在具体晚会节目上要综合考虑节目的形式、各院参与情况,从而极大调动大家的积极性和参与感。
会议第三项:研究生会分管主席夏熊汇报辩论赛开展情况,并对后期的相关安排进行了说明。汇报后,谢方平院长强调辩论赛的主题要反复琢磨,要切实适合学生,开展辩论时要邀请各院辅导员参与,保证活动的公平公正。
会议第四项:研究生会分管主席朱莉莉汇报“我与导师面对面”活动的准备情况。汇报后,谢方平院长强调一方面活动的形式要丰富多样,通过各种形式加强导师和学生的关系,要在活动中树立到导师的正能量作用,发挥导师的带头作用。
会议第五项:谢方平院长针对如何加强研究生会队伍建设问题提出几个要求:
一是不断学习,学生的本职是学习,既要学习党的理论知识,紧跟党的步伐,坚定四个自信,也要学习榜样,比如这次抗击疫情中踊跃的优秀人物,来展现研究生责任与担当,更要学好自己的专业知识,以学业为主,尤其是研究会的成员,不能出现挂科,作弊等问题。
二是要做好模范作用,从自己做起,规范自身行为,做好带头作用,在学习、生活、工作中要增强自己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要团结身边同学,共同进步。
三是要多思考,要特别去思考怎么做好研究生会工作,怎么使活动与学校实际情况相结合,怎样在活动中体现出研究生的优秀之处,只有多思考,工作才会越来越好。
学校党委直接指导研究生会工作相关会议记录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部长、副部长出席第三十一届研究生会常设代表委员会会议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部长出席校研究会主席团(扩大)会议照片
校研究生会指导老师参加校研究生会爱国主义教育活动
党委副书记、副校长、党委研究生工作部部长参加研究生迎新晚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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