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寝指南
为加强研究生住宿管理,原则上不准研究生私自在校外租房居住,凡现已入住学生宿舍的研究生,符合以下条件的之一者,可提出退寝申请,经学校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退寝并在校外居住
1、培养方式为定向、委培的研究生;
2、家庭居住地在长沙市区以内且住湖南农业大学附近;
3、研究生进行外出科研(实习);
4、因身体等原因不能住校。
具体办理条件和要求如下:填写《湖南农业大学全日制研究生不住宿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其中属家庭居住地长沙市以内的要提供户口本;外出科研(实习)须办理请假手续和签订外出科研(实习)协议书;因身体等原因不适在学生公寓住宿的学生须提供县级以上医院证明、病历、预备租房的详细地址等其它相关要件。
退寝时间:春季学期手续办理时间为6月1日-30日,秋季学期手续办理时间为12月1日-30日,新生如需办理退寝手续,请在报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相关手续办理,过期不予办理。
请符合以上条件且不愿继续入住寝室的研究生到芷兰服务大厅研究生住宿管理处领取申请表,经审批后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退寝手续。
湖南农业大学 湖南农业大学后勤服务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集团学生宿舍管理中心
点击下载文件:湖南农业大学研究生退寝申请表.doc |